
职业健康,是劳动者的立身之本,是企业发展的基石,更是社会和谐的底色。2026年4月25日至5月1日,我们迎来了全国第24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本次宣传周以“守护职业健康 共建健康生活”为主题,深入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普及职业健康知识,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一、 法定职业病的四个条件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二、 职业病分类
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共列出了12类135种职业病,包括: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其他职业病。
三、 常见的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常见类型主要有:
尘肺病
多发于矿山、建材、机械加工等行业,由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导致,肺部损伤难以逆转。
职业性噪声聋
长期处于工厂、工地等高噪声环境,易出现听力下降、持续性耳鸣,听力损伤不可逆。
职业性化学中毒
化工、喷涂、印刷等行业,长期接触刺激性物质引发的皮肤病、急慢性身体损伤。
其他职业损伤
高温作业导致热射病、中暑等,长时间用眼导致的眼部损伤,长时间从事重复或用力作业出现的肌肉骨骼疾病、职场高压带来的心理问题等。
四、认清职业病危害因素,做好科学防护

职业病的发生,根源在于职业活动中接触到的各类有害因素。这些危害因素种类繁多,根据性质可分为四大类,广大劳动者需重点了解、重点防范:
(一)化学性危害因素
这是最常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之一,广泛存在于化工、电镀、印刷、建材等行业。主要包括各类有毒有害化学品,如铅、汞、锰等金属及其化合物,苯、甲苯、甲醛等有机溶剂,氯气、二氧化硫等刺激性气体,以及有机磷、拟除虫菊酯类等农药。长期接触这类因素,可能引发职业性化学中毒、皮肤病、呼吸道疾病等,严重危害人体造血系统、神经系统、呼吸系统等。
(二)物理性危害因素
常见于机械加工、建筑施工、矿山开采、电力等行业,主要包括噪声、振动、高温、低温、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等。例如,长期在高噪声环境下工作,可能引发噪声聋;长期接触高频振动,可能导致手臂振动病;高温环境下作业易引发中暑;接触电离辐射则可能诱发放射性疾病。
(三)生物性危害因素
主要存在于医疗卫生、畜牧养殖、林业等行业,包括细菌、病毒、寄生虫等。例如,医疗卫生人员可能接触到艾滋病病毒、炭疽杆菌等,林业工作者可能感染森林脑炎病毒,畜牧养殖人员可能患上布鲁氏菌病,这类因素可能引发职业性传染病。
(四)粉尘类危害因素
多见于矿山、建筑、水泥、冶金、电焊等行业,主要包括矽尘、煤尘、石墨尘、水泥尘、电焊烟尘等。长期吸入这类粉尘,会沉积在肺部,引发尘肺病,这是我国最常见、危害最严重的职业病之一,严重时会导致呼吸困难、肺功能衰竭,影响劳动者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安全。
注意
劳动者日常防护,这些细节要注意!
1、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口罩不是随便戴戴就行!防尘口罩要贴合面部、防毒面具要选对滤芯、防噪耳塞要正确佩戴……别让防护用品成为摆设!
2、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工作结束后要更衣、洗手,严禁在车间内进食、饮水,避免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带回家。
3、定期参加健康体检
职业健康检查是早期发现职业病的重要手段!千万不要因为"嫌麻烦"而错过。
4、关注身体异常信号
长期咳嗽、胸闷、听力下降、皮肤瘙痒……这些可能是职业病的早期信号,一定要及时就医并告知医生自己的职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