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指导科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医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培训工作;
2、拟定和设施中医行业发展规划、计划和管理制度;
3、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对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工作,开展中医药人员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
4、负责对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对乡镇卫生院中医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
5、负责到各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药义诊咨询活动;
6、负责指导各乡镇卫生院中药房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定,规范中药房建设及规范标准处方书写;
7、负责中医药文化宣传工作;
8、负责中医药文化传承、创新、发展工作。
联系方式:0564-5033187
负 责 人:彭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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