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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和 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18 09:56:48 访问次数:4956 字体大小:

                      霍纪字〔201769

关于禁止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和

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纪委,经济开发区、高桥湾现代产业园工委、纪工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县纪委监察局各派驻(出)机构:

目前正值高校、中学录取通知书发放时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问题,加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党风政风的转变带动社风民风的进一步好转,根据中共六安市纪委印发《关于禁止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六纪发〔2017〕6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就严禁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倡导厉行节约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精神,带头改进作风、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升学宴”“谢师宴”等不正之风,大力弘扬厉行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坚决克服吃喝玩乐风和请客送礼风。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加强对禁止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宣传工作,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自觉抵制“升学宴”,拒绝参加“谢师宴”,大力倡导健康、文明、节俭、廉洁的庆贺方式和感恩方式,营造健康、文明、向上的良好氛围。

二、增强自律意识,做到令行禁止

全县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子女升学期间,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做好表率,从严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自觉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自觉做到“六个不准”:

1.不准借子女升学之机,以“升学宴”“谢师宴”等名义组织安排与本人行使工作职权有关系的人员参加宴请或相关活动,或收受其赠送的礼金、礼品;

2.不准参加与本人行使工作职权有关系的人员组织的各类升学宴请和庆贺活动;

3.不准以任何形式通知本单位人员以及与本人行使工作职权有关系的人员参加任何人举办的“升学宴‘谢师宴”等宴请和活动;

    4.不准使用公款或由与本人行使工作职权有关系的人员或单位承担应由个人支付的子女学习及其他费用;

    5.不准用公车接送子女入学;

    6.不准有其他违规操办升学庆祝宴请和活动的行为。

三、强化主体责任,严格加强管理

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严格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监督管理,抓早抓小,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坚决制止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现象的发生,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蔓延。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树文明新风、倡导简朴、节俭的感恩方式,自觉抵制“升学宴”“谢师宴”,严禁教师接受学生礼品、礼金和宴请,并将工作开展相关情况于8月底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确需举办子女升学宴请活动的,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要求,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所在党委(党组)书面报告。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全县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受理电话举报、信访举报、明察暗访及舆论监督等方式,加强监督和查处力度,县纪委将不定期地组织人员进行专项督查,对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发现一起,问责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同时,对因工作措施不实、监管不力、教育不到位,致使本单位、本部门发生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问题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切实遏制“升学宴”“谢师宴”等问题的滋生蔓延。

举报电话:0564-5022554;0564-5031110。

来访地点:霍山县政府大楼主楼1楼122室 县纪委信访室

来信请寄:霍山县纪委信访室

 

 

         中共霍山县纪委

                              2017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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