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中医〔2016〕44号
关于开展“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工作的
活动方案
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做好对出现违纪苗头或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早提醒、早纠正、早防范,使其受到触动和警醒,避免进一步滑向违纪的边缘,现依据《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医院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开展“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工作活动方案。
一、主要目的
加强党组织对全院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将反腐倡廉关口前移,把全面从严体现在破纪之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真正把对党员干部的严管与厚爱落到实处。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纪挺法前,抓早抓小,防范未然;
(二)坚持实事求是,谈透问题,亮明底线;
(三)坚持宽严相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四)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常抓不懈;
三、实施内容
(一)实施主体。院班子、全院党员领导干部。各实施主体在实施过程中,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本方案中的有关职责。
(二)适用对象。全院党员干部。非党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比照本方案执行。
(三)适用情形。党员干部凡有下列违纪苗头或倾向性问题,都应对其进行“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1.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作风专断或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的;
2.执行党的纪律、制度以及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中,执行力不强,甚至讲条件要代价的;
3.理想信念滑坡,热衷于烧香拜佛搞宗教迷信活动的;
4.散布谣言,对日常工作开展和内部团结造成一定影响的;
5.与管理或服务对象共同出行旅游,费用解释不清的;
6.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吃请或娱乐活动安排的;
7.与管理或服务对象进行打扑克、打麻将等活动,带有“小彩金”性质的;
8.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完成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造成一定影响的;
9.不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模范带头作用差,懒政、怠政或为官不为,造成一定影响的;
10.面对群众正当诉求,拖延应付,或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有不公平、不公正现象的;
11.违反家庭美德,个人生活不检点的;
12.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有关规定,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
13.党员干部存在其他违纪苗头或倾向性问题,有必要对其开展“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工作的。
(四)实施方式。主要有提醒谈话、组织约谈、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方式。
1.提醒谈话。一般由党组织具体负责,分级组织实施,班子成员由班子主要负责人负责,其他党员干部由班子分管负责人负责,也可根据对象具体情况和谈话内容确定适当谈话人。
2.组织约谈。班子主要负责人出现问题,上级党组织或纪检监察机构可直接进行约谈;党员干部多次被“咬耳扯袖”提醒谈话,不见明显效果,党组织可报请上级纪检监察机构进行约谈;党组织或纪检监察机构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人员直接进行约谈。
3.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出现问题,应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党员干部出现问题应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应充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锐利武器”,敢于揭短亮丑,动真碰硬,要见思想,见实效。可以邀请纪检监察机构派人列席会议。
4.其他方式。党组织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创造性开展“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工作。
(五)处理措施。
1.党员干部被纪检监察机构一年内约谈2次,仍我行我素的,可提请组织人事部门给予组织处理,并且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重用。
2.对于屡教不改,甚至变本加厉的党员干部,相关机构可依据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3.党组织不按照要求开展“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工作,对明显出现问题的党员干部没有及时提醒,致使其进一步突破纪律或法律底线,受到党纪或法律惩处的,要进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召开会议学习活动方案。科主任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推进此项工作常态化,要制定工作程序,做好工作记录,规范工作档案。
(二)加强监督检查。院党总支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纳入到平时巡查工作内容,对于弄虚作假,流于形式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
(三)规范工作报告。医院于每季度末月的25号,向县卫计委纪检组监察室报送本季度工作活动报表,年底要报送专项工作活动总结。
2016年5月20日
附件:
“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季度工作报表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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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谈话人数 |
县处级 |
乡科级 |
科级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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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约谈人数 |
县处级 |
乡科级 |
科级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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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纪检监察机关约谈人数 |
县处级 |
乡科级 |
科级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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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生活会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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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会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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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组织处理 人数 |
县处级 |
乡科级 |
科级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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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党、政纪 处分人数 |
县处级 |
乡科级 |
科级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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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