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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霍山县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核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室(2009)45号

发布时间:2013-07-18 08:42:52 访问次数:5704 字体大小:

霍山县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核检查实施方案

 

为加大城市建设和管理力度,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确保2009年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城的复核检查,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总体目标

对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坚持综合治理与科学管理相结合,营造浓厚的迎检氛围,全面提高居民的城市意识和文明卫生意识,确保国家卫生县城复核检查圆满成功。

二、组织领导

成立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核检查工作领导组,县委副书记、县长陈俊同志任组长,县四个班子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爱卫会成员单位及衡山镇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卫生局,贲宏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相关单位要相应成立组织,确保迎检工作落到实处。

三、宣传动员

1、召开一次县爱卫会成员单位会议。

2、县政府分管领导发表电视讲话。

3、在主要街道、医院、车站等公共场所设立固定宣传栏,在读报栏宣传创建内容。

4、开展宣传周活动,迎检期间做到报纸有报道,广播、电视有新闻。

5、县直各单位组织开展“户户是窗口,人人是形象”的文明卫生教育活动。

6、各成员单位在公共场所设立一个宣传标牌,宣传内容和标牌由创卫办公室统一制作。

四、任务分工

县文明办、县直工委:

1、牵头发文并督促检查县直各单位、衡山镇各社区做到门前市容整洁、环境卫生整洁、绿地整洁;责任单位庭院、店内、室内干净整洁,窗明几净,符合卫生达标的要求

2、工作区、生活区有“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公民文明行为三管好”、“霍山县城镇居民守则(八不准)”宣传牌,有健康教育专栏。

3、各道路和街巷橱窗及时更新,明确具体经办人,橱窗灯光及单位灯饰良好。

县城管执法局:

1、清理责任区、公共场所乱张贴的各种非法小广告;在

公安等部门配合下,集中开展23次治理“牛皮癣”行动。

2、城区主干道、人行道、自行车、摩托车停放有序。

3、主干道禁止占道经营、乱摆物品、乱晾晒衣物,保持

市容整洁。城关内主要路段做到“四无”(无暴露垃圾、无纸屑、无杂物、无乱堆乱放)

4、城区所有建筑工地做到围墙作业,渣土运输不泼洒,

督促城区管道开挖工程及时恢复原状。

5、对城区果皮箱、垃圾车、垃圾中转站、护栏进行整修、

油漆。

6、城区有专业保洁队伍,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

做到定点处理;各类经营门点摊点前有垃圾桶,做到垃圾袋装;对城区河道暴露垃圾和漂浮物进行清理;单位门前落实卫生责任制,门内卫生达标。要将与卫生小区责任人签订的卫生承包责任协议书、垃圾日产日清登记表等资料归档管理。

7、工作区、生活区门前无乱贴乱画,沿街门面整洁,店名招牌及遮阳棚要完好整洁。督促沿街破损的店铺招牌及遮阳棚更新、保洁。

8规范各类摊点,取缔流动摊点、城区临时菜摊菜市。

9、公厕有专人管理,清洁卫生,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将水、旱厕管理制度、消毒制度资料归档管理。垃圾收集和厕所管理符合卫生要求,城区公厕做到清洁无异味。

县建设局:

1、对城区绿化进行一次整修;城区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人均绿地面积达6平方米以上,要有资料证明。

2、城区规划合理,有规划图,环境整洁,路面平整,硬化率达90%以上。

3、加强对广场、游园等公共场所的日常管理,清理、整治乱堆乱放、乱涂乱画等现象。

4、水厂厂容整洁卫生,水源水符合有关标准,二次供水水箱定期清洗、消毒,有资料证明,有健全的管理、消毒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出厂水进行检测,保证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合格率达90%以上,有监测资料证明。

5、城区自来水普及率达100%;近三年没有因饮水污染导致的疫情发生。

6、城区集中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有资料证明。

7、公厕布局合理,数量达标。

县公安局:

1、城区街道及交叉路口、单位出入口和城郊出入口无机动车辆乱停乱放。

2、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

3、车辆、行人做到遵守交通秩序,无乱闯红灯现象。

4、取缔城区算命、卜卦等迷信活动。

5、对交通信号灯、安全岛进行整修油漆。

县农委:

1、按照县政府有关规定,禁止在城区内散放家禽、牲畜和宠物,各项管理要有规章制度。

2、严格管理和规范城区内鼠药的经营,负责除“四害”(鼠、蝇、蚊、蟑螂)药物的统购和发放,做到工作有制度、有计划、有登记。

3、积极参与和配合县爱卫会开展的除“四害”活动。

县工商局、商务局:

1、城区农贸市场做到把通道让出来、把垃圾装起来、把摊位规范起来、把摊前、摊后、摊下卫生承包起来、让地面干净起来、让市场的出入口通畅起来。并有“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公民文明行为三管好”、“霍山县城镇居民守则(八不准)”宣传标牌。

2、农贸市场垃圾袋装化,无垃圾死角,各摊位都有一个卫生桶(筐)。

3、农贸市场各种车辆停放有序。

4、市场内公厕有专人看管,达到卫生、无异味。

5、公共场所设有禁烟标志,城区无烟草广告。

县交通局:

1、县汽车运输公司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站内环境、车辆及厕所清洁卫生,“三管好”、“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宣传标牌醒目。

2、对出租车驾驶员进行文明卫生创建知识教育,有培训计划、内容和总结资料。

3、汽车站候车厅有禁烟标志,做到湿式清扫保洁。

县公路局:

负责县内国道、省道路边环境整治,无乱堆乱放垃圾。

环保局:

1、对城区锅炉等进行一次集中整治,做到烟尘达标排放。

2、对城区饮食、服务以及其它生产经营户污水排放进行全面检查整治。

3、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大气环境监测,建成无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100%;大气总悬浮颗粒物年平均值不超过0.20毫克/标准立方米;二氧化硫年平均值不超过0.60毫克/标准立方米,有相关监测资料。

4、县城中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不低于5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不低于95%,地面水水质达标率达10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不低于90%,有相关监测资料。

5、要对县内医疗机构的医源性污水集中处理,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医源性废弃物无害化集中处理率达10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不低于80%。有专人登记,专人管理,资料要完整。

6、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有相应的工作规划;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故。有资料证明。

县文化局:

牵头组织县扫黄打非领导组成员单位对文化娱乐场所、书报刊、音像市场、网吧进行一次集中整治,做到证照齐全,设施符合要求,经营规范,健康有序,无淫秽和非法出版物。

县民政局:

根据国务院条例规定对城区乞讨、盲流人员进行妥善安置。

县教育局:

1、抓好城区7所中小学和城郊结合部8个行政村小学文明卫生创建工作,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开设健康教育课,举办健康教育宣传专栏,普及健康卫生知识。

2、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有文件、有通知,纳入教学大纲,有课程安排,有备课笔记,有课本、有试卷、有评分记录和测评表。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负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检验工作,定型包装产品的标识合格率达100%。有近三年资料。

县卫生局、爱卫办:

1、按照《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促进行动规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有资料反映。

2、爱卫会组织机构健全,委员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经费、有检查、有总结,档案管理规范。

3、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核检查工作纳入爱卫会工作规划,迎检工作有方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建立健全督查检查、监督管理资料,以镇带村、整体发展。

4、充分发动群众参与迎检活动。

(一)、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卫生监督所: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有计划、有检查,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近三年资料齐全。

2、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制度、有措施,资料齐全。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医院内感染引起的传染病暴发疫情和死亡事故。

3、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对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人员要采取有效的劳动保护措施,保障广大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宣传、咨询和工作总结。材料规范,整理归档。

4、医疗机构要开设肠道门诊,定期开展肠道门诊检查工作,并有检查资料。近三年资料齐全。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工作,法定传染病无漏报、迟报。

5、公共卫生场所有卫生许可证,有卫生管理制度,卫生设施达标,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培训上岗,“五病” (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调离率达100%。有近三年资料。

6、食品摊贩做到亮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经营,制作食品过程符合卫生要求,有防蝇、防尘设施,使用工具售货。

7、旅店、理发店、歌舞厅、公共浴室消毒和通风设施完善,监测、检查记录要完整;旅客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公共浴室、游泳池有禁止性病、皮肤病人进入标志。

8、对出厂水进行检测,保证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合格率达90%以上。有近三年完整的检测资料。

9、加强二次供水水箱定期清洗、消毒的监督管理,监管资料要详实齐全。

10、随机访问足够数量的当地居民和外来人员,听取群众意见,满意率达80%以上。有问卷调查。

(二)、疾病控制中心:

1、坚持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治方针,开展除“四害”

活动,清除“四害”孳生场所。有完整资料。

2、 “四害”密度监测每年不少于两次。监测资料中要

有近三年(农村每年2次、城区每年4次)的监测情况。

3、计划免疫工作落实,儿童计划免疫疫苗接种率达85%以上。有完整资料。

4、做好《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促进行动规划》的宣传、培训、指导、提高居民卫生知识知晓率。居民卫生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卫生行为形成率达60%以上。要有20072008年度卫生知识测评表。

5、举办卫生知识讲座,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或

板报,定时播出健康教育节目,引导健康生活方式。各医疗卫生单位,特别是县医院、中医院要设置健康教育专栏,按照各病区专业特点,开展健康教育活动,适时更换健康教育内容。

县广电局:

在迎评期间,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辟创建专栏,做到天天有报道。举办专题健康教育栏目,定期播出健康教育节目。二台要有节目单,并报送县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核检查领导组办公室

衡山镇:

1、按县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核检查领导组办公室编制的宣传提纲要求,全面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各村、社区和镇属各单位要有宣传标语。

2、把巩固和发展卫生镇工作纳入发展规划,有工作方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并纳入镇村干部和社区负责人年终目标考评,做到有检查、有评比、有内容、有总结。

3、社区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社区卫生检查评比和卫生户评选活动。有计划、有评比内容、有结果、有总结。

4、对社区及镇辖村开展健康教育,有专人负责、有专栏、有计划、有总结。镇属各单位、公共场所要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5、清理小街小巷、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等垃圾死角,做到全天候保洁,实行垃圾袋装化。

6、做好小街小巷绿化整修,清洗乱涂乱画,做好厕所卫生保洁,车辆摆放整齐,无违章搭盖。

7、建立健全有关规定,在城区内禁止放养家禽牲畜和宠物。

8、集中开展以灭鼠、灭蟑为主的除“四害”活动。活动要有通知,购药要有发票,药物发放要有登记,有检查、有总结。

9、各镇辖村、社区要按照创建省级卫生村标准,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要确定专人负责,各种资料要详实齐全并归档管理。

10、农村道路平整,环境整洁,村内无散放牲畜家禽,物品堆放整齐,居民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11、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0%以上。城郊8个镇辖村要制定农村改水、改厕工作计划,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有总结,资料要完整。

五、时间安排及要求

本次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检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320日— 410日)

1、开辟广播、电视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核检查工作宣传专题栏目,要求每天都有宣传报道。

2、召开县爱卫会成员单位会议,研究落实迎检目标任务、部署迎检工作。

3、召开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核检查工作动员大会。

4、各单位和衡山镇组织宣传,布置落实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核检查工作任务。

(二)迎检实施阶段(410日—531日)

1、按照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核检查工作的时间安排,制定工作计划,逐项落实。

2、各单位要全面实施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核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分解的任务抓好落实。

3、各创建单位要认真做好创建成果的保持工作,完善资料,归档管理,要确定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各类资料必须于4 25日前报送到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核检查领导组办公室。

(三)检查整改阶段(61日—全国爱卫办暗访之后)

领导组将成立督查组,对各单位迎检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由督查组责成相关单位限期整改,一周内必须整改到位。

六、责任及奖惩

1、县直有关单位、衡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核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按分解的任务与标准要求抓好本系统、本地区的迎检工作。

2、相关单位要对照本方案拿出具体实施细则,并把实施情况及时反馈给县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核检查领导组办公室(电话:5029050)。

3、对没有按照要求完成任务或未达到工作目标的,将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在年终综合目标考评中扣除相应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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