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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卫生县城评分标准

发布时间:2013-07-18 08:41:40 访问次数:3669 字体大小: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20分)
查政府有关资料。
1、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有会议、活动等记录得5分(查相关记录);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爱卫会主任得5分(查相关文件);政府把创建卫生县城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得5分(查相关文件);列入政府议事日程,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得5分(查会议记录和相关资料)。
2、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得5分(查相关文件);村委会(居委会)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爱国卫生工作得5分(查相关文件);有与工作任务相适应人员得10分(查相关文件);有与工作相适应的工作条件得10分(办公室及办公设备,缺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有活动经费和专项经费能满足工作需要得10分(查财政拨款通知单)。
3、有爱国卫生长远规划、发展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得10分(查相关资料,缺一项扣 5分,缺项该项不得分),档案管理规范得10分(无档案盒、柜、资料装订不规范的每项扣5分,扣完为止);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得10分(查相关文件资料无文件资料的不得分),有以镇带村、整体发展得试试措施及工作成绩得5分。
4、有组织、有计划地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开展创建卫生县城工作有计划得5分(查有关资料);有活动(开展创卫生镇活动的宣传、发动群众参与活动等得10分(查相关资料及声像);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有记录得10分(无记录不得分)。
二、健康教育(120分)
1、有健康教育组织得5分;有分管领导得5分;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工作得5分;按照《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促进行动规划》要求,能够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定期向农村群众传播健康知识,发放宣传材料,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和板报,开展卫生知识讲座定时播放健康教育节目,引导健康生活方式得15分(查有关资料和现场,缺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有完整的记录、有得力的措施、有工作检查和总结得10分(缺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
2、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以上得10分;有师资、有课本、有课表、有教案、有评价得10分。现场考察中、小各20名学生,健康教育知晓率和卫生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80﹪以上得10分(达不到一项指标的扣5分)。
3、重点抽查1至2所医疗服务机构,按照安徽省卫生县城标准,有固定的健康教育专栏,能按照不同季节更新卫生防病知识得5分(有固定专栏,不能按季节更新卫生防病知识的扣5分 )。向病人及亲属开展多种形式卫生防病知识宣传,现场考察10名病人和亲属,健康教育知晓率达到85%以上得5分(健康教育知晓率85%以下的不得分)。
4、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居委会有固定的健康教育橱窗、专栏或板报,定期更新内容,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得10分(没有固定橱窗、专栏或板报的扣完,每季节少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5、抽查居民区2个,查阅有关资料,现场询问居民20人,健康教育知晓率和和卫生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85﹪和60%以上得20分(达不到指标的每一项扣10分,扣完为止)。
6、公共场所有禁烟标志,无吸烟现象得5分;无烟草广告得5分。
三、环境卫生(200分)
1.城区规划合理得5分(有城区环卫规划和年度计划,不符合要求不得分);路面平整、无泥尘,排水设施畅通,道路硬化率在90%以上得5分;路灯照明设施配套完好得5分(查2条主干道,3条支道);城区下水道管网覆盖率≥70﹪得5分(查规划图);下水道没有堵塞现象得5分。    
2.垃圾中转站、垃圾箱(桶)、公厕等环卫设施清洁卫生,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达标( 主干道、车站、市场等地设置足够的公共厕所 )得5分;管理规范,有专人清扫保洁得5分;公厕内清洁卫生,无积便、无尿垢,基本无臭、无蝇得5分(查3座公厕)。
3、城区清扫保洁专业队伍得5分(查组建队伍文件及工资册);落实卫生责任主要街道保洁不少于8小时得5分(查相关文件)。镇区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得5分 ;垃圾密闭储存、运输,密闭清运率达到90﹪(查垃圾箱、洒水车、垃圾车等设备)得5分;县城进出路段和结合部无暴露垃圾,无杂草丛生得5分。
4、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得5分;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70﹪。垃圾收集按要求送到确定地点集中进行卫生填埋得5分(不按要求送到确定地点集中填埋扣5分;管理不善扣2分);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过得5分(不按要求进行处理不得分)。
5.街道门店、单位环境卫生责任制落实,门内环境美化、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得5分;城区内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摊点现象,居民楼房阳台屋顶无乱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得5分。
6、集贸市场划行就市得10分; 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得10分;有专人清扫保洁,清洁卫生得10分了;市场设施完善得 10分;环卫设施齐全得10分;排水通畅得10分(查1—2个集贸市场)。
7.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文明施工得5分;城区道路无建筑物料、施工泥土,道路畅通,环境卫生得5分;工地噪音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得 5分;施工场地无垃圾、粪便积存,排水通畅,无蚊、蝇等孳生得5分。
8、河道、湖泊、水塘等水体水面清洁,无杂草树木、垃圾等漂浮物得5分;岸坡整洁,无暴露垃圾和杂物得5分。
9、 城区公共绿地养护良好,修剪整齐,绿地覆盖率≥25%,人均绿地面积3平方米以上得5分(以建设、绿化部门的评估材料为考核依据);路灯亮灯率≥80%得5分(查主干道1条,支干道2条)。
10、城区环境卫生整洁,无放养家禽家畜得5分;饲养宠物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不影响市容市貌和居民正常生活得5分。
四、环境保护(70分)
此项检查看现场、查看有关资料。
1、按照国家规定编制环境规划并认真实施,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得5分(有文件资料);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有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得5分(查文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故得 5分。
2、大气总悬浮颗粒物年平均值不超过0.02毫克/标准立方米得 5分 ;二氧化硫年平均值不超过0.06毫克/标准立方米得5分;建成区噪声达标区覆盖率不低于50﹪得 5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不低于95%得 5分;已经划定水环境功能区的,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得5分(暂未划定水环境功能区的,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5%得5分)。
3、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得5分;建成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得5分;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达到国家有关规定得5分;有污水处理厂的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60%,要有污水排放监测记录,有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得5分(没有污水处理厂的县城,生活污水要通过分散的小型处理设施处理,须达到环境规划目标和要求,要有污水排放监测记录和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得5分)。
4、医疗、危险废弃物处理按照有关国家规定统一贮存进行处理,焚烧处理率达到100%得5分;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不低于80%得5分。
 五、病媒生物防制(60分)
1、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防控病媒生物管理办法》,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实施方案,有群众参与得10分(查有关资料)。
2、以环境治理为主,重点行业防鼠防蝇设施完善,“四害”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得10分(查城区内外环境含居民小区和老住宅区院内外、房前屋后、道路两旁、餐馆、市场等周围、绿地等500米,未发现四害的各种孳生地得10分,发现1处扣3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3、查购药发票及实施方案,其药物、使用剂量、使用方法等得5分(有1处不合理、不科学扣2分,以此类推);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得5分。
4、县城开展病媒生物监测, “四害”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得20分。检查范围及数量:查市场(1个)、餐馆(2个)、食品店(2个)、超市(1个)、医院(1个)、单位(2个)、居民(3户)等至少30个房间。以上类型若有缺项,可用餐馆填补。
检查方法及评分依据:
灭鼠(8分):查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和重点单位防鼠设施及外环境500延长米。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得4分;超过2%,每超过1%扣2分(超过数不足1%,按1%计算,下同)。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得2分;超过5%,每超过1处扣1分,扣完为止。外环境鼠迹不超过5处/2000m得2分;超过5处,每超过1处扣1分,扣完为止。
灭蚊(4分):查单位、居民院内外、房前屋后等外环境500米中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如瓶、罐、花盆、阳沟、水坑、池塘及潭衔水等有无蚊幼或蛹孳生,发现一处即视为阳性点,计算阳性率。有蚊幼或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得4分;阳性率为3%—5%得2分;阳性率超过5%,不得分。
若属另两项之列,有蚊幼或蛹的阳性率未超过国家规定标准3倍得4分;超过3倍后,每超过1%扣2分,扣完为止。
灭蝇(4分):采用目测法查成蝇、孳生地蝇幼虫及蛹和重点场所防蝇设施情况。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一般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3%,有蝇房间平均蝇数不超过3只,有蝇场所(凉菜、熟食柜等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未检出蝇,防蝇设施不合格率不超过5%,室内外垃圾容器等孳生地蝇幼虫及蛹检出率不超过3%得4分。
有蝇房间每超过1%扣1分,以此类推;有蝇房间平均蝇数3—5只扣2分,5—10只扣3分,超过10只,不得分;不得有蝇场所检出1处有蝇扣2分,检出2处及以上有蝇,不得分;防蝇设施不合格率每超过1%扣2分,以此类推;室内外垃圾容器等孳生地蝇幼虫及蛹检出率每超过1%扣3分,以此类推。
若属另两项之列,各项指标均未超过国家规定标准3倍得4分;其中任何一项超过3倍后,每超过1%扣2分,扣完为止。
灭蟑螂(4)分:采用目测法查蟑迹(蟑螂尸、蟑螂粪、空卵鞘)、活卵鞘和药激发查蟑螂成(若)虫。室内有蟑螂成(若)虫房间不超过3%,有活卵鞘房间不超过2%,有蟑迹房间不超过5%得4分。其中任何一项指标超过标准后,每超过1%扣2分,以此类推。若属另两项之列,各项指标均未超过国家规定标准3倍得4分;其中任何一项超过3倍后,每超过1%扣2分,扣完为止。
5、切实履行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职责,经费落实到位得5分;查县政府财政拨款通知单、购药发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计划及实施措施等,缺1项扣4分,以此类推。
防制效果明显,随机调查12个居民、过往行人等,群众对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满意率达85%以上得5分。满意率每下降10%扣4分,以此类推。
六、食品安全(130)          
1、方法:查阅资料,随机抽查。
2、抽查单位:食品加工厂(店)1个,食品店或超市1个,饭店1个,学校食堂1个,餐馆1个。
3、考核标准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监管体系健全。城区连续三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有关资料齐全得20分。
(2) 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行业日常监管工作规范得10分(食品和原料索证制度、原料贮存卫生管理制度、加工操作卫生制度、餐具消毒制度、从业人员卫生制度、奖惩制度,未落实每项扣3分,扣完为止);有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证明完备并亮证经营得10分(缺少有效的证照扣5分,机抽查2名从业人员,一人缺少有效的健康证扣3分)。
(3)有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条件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得10分。(有一项不符合条件的扣5分,扣完为止)
(4) 餐具消毒、保洁设施完善,操作规范得10分。 
每查一个单位无餐具消毒或保洁设施扣5分;餐具消毒及保洁设施不完善扣3分;餐具消毒操作不规范或不能正常运转扣2分。扣完为止。
(5)防蝇、防鼠及上下水设施齐全,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得5分。
每查一个餐馆和食堂无防蝇、防鼠设施扣3分,防蝇、防鼠设施不完善、效果不明显(成蝇密度>2只/15平方米,有鼠迹)扣2分。内外环境不整洁的扣3分,扣完为止。   
(6)食品经营者要诚信经营,不出售过期、变质的食品得10分(发现一例扣5分,扣完为止);预包装食品,每种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得5分。  
(7)食品摊点做到亮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经营得10分(缺有效许可证的扣2分,缺健康证扣1分,扣完为止。);制作食品过程符合卫生要求,有防蝇、防尘设施,使用工具出售食品得5分( 无防蝇、防尘设施扣 5分,不使用工具的扣3分)。    
(8) 县城从事食品、餐饮服务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每年要集中培训,培训率和复训率分别达到100%或达到80%得5分(查文件、培训证书)。
(9) “五病”调离率达100%得5分。每查一个单位“五病”调离率(应达100%)下降5%扣3分,扣完为止。
(10)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并进行岗前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得10分。    
在抽查的单位中随访2名从业人员,查看健康证并询问所掌握的卫生知识,检查其个人卫生(衣、帽、指甲、头发、胡子,加工人员不得染指甲、戴戒指、耳环),有一人回答不正确或一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11)县城餐饮业、集体食堂实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得5分。 (12) 做到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得10分。
每查一个餐馆和食堂的库房或操作间未做到生熟分开扣5分扣完为止。“生熟分开”包括三种含义:即接触生、熟食品的人员分开(如系一人承担,则在接触熟食品加工前必须彻底清洁、消毒双手);加工生、熟食品所用的工(用)具、容器分开或有明显标记;生、熟食品分开,生、熟食品不得放在同一库房、同一冰箱存放。出现任何一种情况均视为生、熟不分。
七 、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125分)
(一)公共场所卫生(60分)
1、方法:查阅资料,随机抽查。
2、抽查单位:旅店、理发店、美容店、公共浴室、歌舞厅各1个。
3、考核标准
(1)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有计划、有检查、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得5分。    
(2)公共场所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要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得5分。         
每查一个单位缺少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扣2分。
在抽查的单位中随机抽查1名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一人缺少有效的健康证扣1分。
(3) 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培训合格后上岗得5分。  
在抽查的单位中随访1名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询问所掌握的卫生知识,有一人回答不正确扣1分。
(4) “五病”调离率达100%得5分。      
每查一个单位“五病”调离率下降10%扣2分。      
(5)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穿戴整洁得5分。         
每查一个单位无消毒操作制度、从业人员卫生制度、奖惩制度等或未落实扣2分,随机查看1-2名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穿戴不整洁扣2分,扣完为止。
(6) 内外环境整洁,消毒设施完善,操作规范得10分。  
检查旅店、理发店、美容店、公共浴室、歌舞厅内外环境不整洁,无消毒设施,每个单位扣5分;消毒设施不完善,操作规范或未落实,每个单位扣3分。
(7) 旅客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长住旅客每周一换得5分,
未做到扣3分。          
(8 )理发刀具、胡刷、毛巾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得5分,未做到扣3分。  
(9) 美容用盆、毛巾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得5分,未做到扣3分。
(10) 公共浴室有禁止性病、皮肤病人进入标志得5分。否则扣3分。     
(11  ) 歌舞厅通风良好,有禁烟标志得5分。否则扣5分。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55分)
1、方法:查阅资料,随机抽查。
2、抽查单位:县城自来水厂1个。
3、考核标准
(1)水厂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消毒制度,消毒剂投加点正确得5分。无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消毒制度扣3分,消毒剂投加点不正确扣2分。      
(2)水源水符合饮用水有关标准。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对出厂水进行一次检测,检测项目28项以上,水质符合卫生部《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得10分。未检测扣5分,有但检测项目不全或检测不合格,则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3)对出厂水进行检测,保证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的水质合格率达到90%。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半年对末梢水进行一次浑浊度、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游离余氯检测,水质符合卫生部《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得10 分。未检测扣5分,有但检测项目不全或检测不合格,则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4)自来水厂(自备供水厂)厂区环境整洁卫生得5分;水源水环境保护良好,水源防护带标识设置明显得5分,无不得分。   
(5)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持有健康体检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得5分。随机抽1—2人。一人无证扣2 分。      
(6)镇区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得5分。        
(7)连续三年未发生饮用水污染导致疫情发生和饮用水职业危害事故发生得5分。          
(8)二次供水水箱每年不少于二次清洗、消毒得5分,缺一次扣2分。             
(三)中小学校卫生(10)
1、方法:查阅资料,随机抽查。
2、抽查单位:城区中、小学各1所。
3、考核标准
(1)城区中小学设有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得5分,缺一项扣2分。
(2)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音、采光系数、课桌椅设置符合国家标准得5分(查有关资料一项不符合标准的扣2 分,扣完为止)。
八、疾病控制(65分)
抽查1-2个医疗服务机构和托儿、小学校个1所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制度、有措施,资料齐全得5分。             
检查县政府是否制定了本地区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缺1项扣2分。   
及时报告、协助调查处理传染病爆发疫情,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无二代病例发生。有二代病例发生,则此项不得分。
2、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得5分。         
无医院内感染引起的传染病爆发疫情和死亡事故。有扣3分。
3、城区医疗机构应开设肠道门诊,要求设置有专用诊疗室,有消毒药械及药品,有应急预案,防止交叉感染的得5分。      
未开设肠道门诊此项不得分。开设了肠道门诊,缺专用诊疗室、消毒药械、药品、应急预案,缺1项扣2分。
4、依法做好疫情报告管理。医疗机构设有专(兼)职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人员,有疫情报告制度、自查制度和奖惩制度得10分。
无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人员,此项为0分;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人员,制度缺1项扣4分。
传染病相关的科室建立门诊日志,项目齐全,登记符合率≥85%。医疗机构未建立门诊日志此项得0分,部分科室未建立门诊日志扣1分。规定有9个项目,项目不全扣 1分,登记符合率<85%扣1分。
乡镇级医疗机构全部实行网络直报。发现1所医疗机构未实行网络直报,则不得分。
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2%。如果2%<漏报率<5%,扣 2分。如果5%<漏报率<10%,扣4分,如果漏报率>10%,扣6分,扣完为止。
传染病卡片网络直报录入的质量:要求卡片录入率达到100%,录入的及时率、完整率达到95%,准确率达到100%,传染病报告卡和直报网络中该卡片项目内容的符合率,1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评价方法:抽查20张疫情报告卡,在直报网络上,查找这20张卡片,评价其录入率、录入的及时率、准确率、完整率、符合率。
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正常运行。未设立预检分诊点扣2分。设立了预检分诊点,运行不正常,发现1个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5、计划免疫工作落实,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0%得5分;免疫接种操作规范,安全注射率达到100%得5分。   
计划免疫疫苗、四苗及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90%。抽查适龄儿童(包括流动儿童)免疫接种卡片20张,计算接种率,1项未达到要求扣 1分。
安全注射率100%。抽查1名接种人员的安全注射知识,回答不全扣1 分;现场检查有无抢救器材和药品扣1分。
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95%。在集贸市场或流动人群集中的地方,抽查流动儿童20名,发现2名及以上儿童未建卡建证,则扣3分。
6、托幼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隔离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得5 分。         
在托幼、小学生中各抽5-10名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建证扣2分,扣完为止。
7、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要求报告疫情,无漏报瞒报现象发生得5分(查记录);有专(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得5分(查文件)       
8、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企业劳动卫生符合国家规定要求,《职业病防治法》普及率达100%得5分(每项达不到要求扣2分);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要依法申请职业卫生评价得5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1年1次达到100%,性职业危害评价率达到95%)。             
9、企业有责任对劳动者开展健康监护工作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95%的5分。                
九、社区卫生(40分)
抽查社区1个及相关资料。
1、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卫生工作得5分;有卫生管理制度的文件,定期开展创建卫生社区、卫生楼(院)检查评比活动有记录得5分;积极开展创建卫生户活动有记录得5分。          
2、环境整洁,绿化、美化,车辆摆放整齐得5分;楼道内整齐,无卫生死角得5分;无违章搭建得5分。(发现一处脏乱差扣3分,扣完为止)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达到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基本医疗为一体的要求,工作成效明显得5分。(查资料、设备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4、垃圾收集和厕所管理符合卫生要求无乱排乱倒现象得5分。
十、镇辖村卫生(60分)
抽查城关镇辖村1个,查相关资料及现场。
1、村民饮用安全卫生水,自来水普及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达到50%以上得5分(55-70%得5分,50-55%得3分,50%以下不得分);卫生厕所普及率70%以上,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高于六安市平均水平5%得5分;人畜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得5分。 
2、镇辖行政村有20%以上的卫生村得5分(查文件,未达到不得分)。          
3、镇区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高于六安市平均参合率98.08%得5分(查有关资料,未达到不得分)。         
4、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村卫生室(所)得5分;配置了医疗用房、医疗设备,卫生技术人员,村医有合法的执业资格得5分。
5、积极开展环境整治工作,做到村主干道路面硬化,支路路面平整,环境整洁得5分;村内垃圾密闭存放,定期进行清理得5分;柴草等物品堆放整齐,无蚊蝇滋生的污水坑、粪坑得5分(环境一般得3分,较差不得分,根据现场检查打分)。        
6、开展了创建卫生户活动。庭院整洁,杂物堆放整齐,村民卫生习惯良好得5分(环境一般得3分,较差不得分,根据现场检查打分)。            
7、家禽牲畜实行了圈养,无散放的牲畜、家禽得5分(发现一例扣2分,扣完为止)。     
十一、民意测验(10分)
查投诉记录本和群众卫生投诉点1个。
1、常年开设市民卫生问题投诉公开电话或投诉信箱,有投诉记录和办理制度得5分(缺一项扣2分)。  
2、随机访问当地居民(村民)和外来人员20人,满意率在80%以上得5分(80%以下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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