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设施建设
医院基础设施建设达到《中医医院建设标准》的要求。
二、管理队伍
(一)院级领导
1.熟练掌握中医药政策及卫生、中医药管理法律、法规、规章。
2.院级行政领导班子中中医药类别专业人员应占60%以上。
3.医院领导应当接受过中医医院管理知识培训,主要领导应参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院院长学习班。
(二)职能部门负责人
1.医务部门负责人中,三级中医医院应有具备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二级中医医院应有具备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或具有5年中医类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2.护理部门负责人中,三级中医医院应有具备副主任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二级中医医院应有具备主管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并能熟练掌握与护理相关的中医药知识与技能。
3.药学部门负责人中,三级中医医院应有具备副主任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二级中医医院应有具备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4.医院主要职能科室负责人(医务、护理、药学、质量管理、院感、制剂室)三年内均经过相应专业的业务知识培训。
(三)临床科室负责人
临床科室负责人中,三级中医医院应有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二级中医医院应有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三、专业技术人员配备
(一)中医类
(二)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全院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70%以上。
(三)临床类别执业医师系统接受中医药知识培训的比例达到70%以上。
(四)护理人员系统接受中医药知识岗位技能培训的比例达到70%以上。
四、临床科室
(一)名称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的要求。
(二)合理设置临床科室,临床科室≥12个(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针灸科、骨伤科、肛肠科、皮肤科、眼科、推拿科、耳鼻喉科),医技科室(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病理科、消毒供应室、营养部等)设置能满足医院需求。
(三)医院制定临床科室中医特色考核目标、考核措施,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估并取得成效。
五、重点专科专病
(一)重点专科(病)≥3个。其中三级中医医院国家级重点专科(病)≥1个、省级专科(病)≥2个,二级中医医院省级及以上重点专科(病)≥2个。
(二)制定并实施专科(病)建设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措施,且具有实际可操作性。
(三)制定并实施本专科常见病和重点病种的诊疗方案,诊疗方案应对临床实际应用的中医治疗方法进行总结,对中医治疗方法的临床疗效进行评价,分析中医治疗的难点并提出解决的思路和措施。
(四)定期对诊疗方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不断优化。对主要病种疗效及中医特色进行年度分析、评估,并制定改进措施。
(五)具有较强的辐射影响力;每科每年接受进修生三级医院不少于2名,二级医院不少于1名;有一定数量的外出会诊和院内会诊。
(六)专科学术带头人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团体中三级医院担任副主委、二级医院担任常委以上职务。
六、“治未病”服务
(一)建立“治未病”服务科室,开展“治未病”服务工作。
(二)“治未病”服务规范,并取得成效。
七、中医诊疗设备
(一)配置达到《中医医院设备配置标准》规定的要求。
(二)使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推荐中医诊疗设备总数不少于50%。
(三)使用合理。
八、中药药事管理
(一)中药房设置达到规定要求。
(二)建立中成药和中药饮片的质量管理体系,对中药饮片进行质量控制。
(三)中药饮片调剂复核率达到100%,每剂重量误差在±5%以内。
(四)执行《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按规范开展中药饮片煎煮服务,保证煎煮质量。
(五)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品种,三级中医医院不少于30种,二级中医医院不少于10种。
(六)小包装中药饮片推广单位应按照要求使用小包装中药饮片。
九、中医护理
(一)临床科室开展中医特色护理的比例不低于70%, 开展中医专科护理。
(二)执行《中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护士掌握本科室的中医护理常规和常用中医护理技术操作。
十、中医药文化建设
(一)医院的核心价值理念中体现中医药文化。
(二)医院的行为规范和服务中体现中医药文化。
(三)医院环境形象体现中医药文化。
(四)设立中医药文化建设专项经费,确保中医药文化建设必需的场地、设备等资源。
十一、综合指标
(一)开展的中医诊疗技术项目,按医疗服务价格收费项目计算,三级中医医院≥75%、二级中医医院≥55%。
(二)门诊处方中,中药处方比例(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三级中医医院≥65%、二级中医医院≥55%。。
(三)门诊处方中,中药饮片处方比例三级中医医院≥35%、二级中医医院≥25%。
(四)采用非药物中医技术治疗人次占医院门诊总人次的比例≥10%。
(五)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55%,中药收入占药品收入比例(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50%,中药饮片收入占药品收入比例≥15%。
(六)社会满意度≥90%。
附:指标说明
1.《中医医院建设标准》指由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中医药政策及卫生、中医药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主要包括中医药专门法律法规,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中医药内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的中医药政策,医药卫生体制、社会保障制度等改革中的中医药政策。
3.院级行政领导班子指医院上级主管部门任命的院长、副院长。医院主要领导包括院长、书记。
4.中医药类别专业人员指具有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专业学历及中医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执业医师。
5.医务部门负责人指医务部(处、科)正副主任(处长、科长)。护理部门负责人指护理部(处、科)正副主任(处长、科长)。药学部门负责人指药学部(药剂科)正副主任(科长)。临床科室负责人指科室正副主任。
6.接受医院管理知识培训指至少每3年接受1次专门管理知识培训。系统接受中医药知识培训指参加中医专业在职学历教育、医院及有关单位举办的西学中班等。护理人员系统接受中医药知识岗位技能培训指接受中医药知识岗位技能培训不少于100小时。
7.临床科室指临床医疗科室,不含辅助检查科室,如检验科、放射科等。
8.医院名称和科室名称要求按照
9.外出会诊有关要求按《医师外出会诊管理规定》执行。
10.中医诊疗设备配置要求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中医医院设备配置标准》。
11.中药房设置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医院中药房设置基本要求》。
12.中成药和中药饮片的质量管理参照2007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联合印发的《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
13.中医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参照2006年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的《中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
14.中医药文化建设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7年颁布的《关于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15.中医诊疗项目指《全国医疗服务价格规范项目》内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项目开展的服务项目。
16.非药物中医技术主要包括针灸、按摩、推拿、拔罐、刮痧、耳穴、熨烫、熏洗、敷贴等中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