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学组发〔2016〕8号
中共霍山县委学习教育协调小组
印发《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
机关事业单位党员责任担当不强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等四个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经济开发区、高桥湾现代产业园工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党员责任担当不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服务效率不高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村(社区)干部履职行为不规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员干部自我要求不严作风不硬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已经协调小组审议通过,现印
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各单位要对照“四个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于8月26日前上报县委学习教育协调小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报协调小组办公室。
中共霍山县委学习教育协调小组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