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在院班子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我院经济和社会效益有了很大提高,为迎接新的一年和新的挑战,鼓励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促进我院的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医管会和人社局有关规定,经医院管理层会议研究决定,对2014年度各项工作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管理者进行表彰,具体评选方案如下:
一、“三好一满意”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严格执行各项卫生法规,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坚持依法执业,做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
2、认真贯彻执行医院的各项工作决议,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科室管理有序,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工作无大的失误。
3、科室协作精神强,职工思想队伍稳定,科室工作出色,医德医风过硬,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4、完成医院指令性工作任务。综合目标管理任务完成良好,考核成绩优秀。
5、全年无医疗事故,无重大医患纠纷发生。
6、全年无“四风”问题、无投诉事件发生,科室无连续2个月药占比或次均费用全院排名第一名。
二、“三好一满意”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严格执行各项卫生法规,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坚持依法执业,做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
2、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在危、急、险时刻挺身而出。
3、努力工作,爱岗敬业,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业务精湛;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业绩优秀,无大的失误。
4、服从领导,团结同志,乐于助人,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医德高尚,无商业贿赂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无连续2个月药占比或次均费用全院排名前2名。
5、全年无“四风”问题,医患关系融洽,无患者和被服务部门投诉,无医疗事故,无重大医患纠纷发生。
6、全年病假不超过两周,事假不超过一周,无旷工。
三、年度考核优秀考评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各项卫生法规,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坚持依法执业,做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
2、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在危、急、险时刻挺身而出。
3、努力工作,爱岗敬业,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业务精湛;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业绩优秀,无大的失误。
4、服从领导,团结同志,乐于助人,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医德高尚,无商业贿赂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无连续2个月药占比或次均费用全院排名前2名。
5、全年无“四风”问题,医患关系融洽,无患者和被服务部门投诉,无医疗事故,无重大医患纠纷发生。
6、必须为在编在岗人员,全年病假不超过两周,事假不超过一周,无旷工。
四、指标分配:
1、“三好一满意”先进集体6个,指标分配如下:
(2)、临床科室3个:从以下12个临床科室中评选一个先进科室:新门诊、急诊科、妇产科、骨伤科、外科、脑病科、针灸推拿科和非药物治疗科、手术室、儿科、内1科、内2科和康复科、老门诊。
(2)、辅助科室2个:从以下10个辅助科室中评选一个先进科室:B超室、功能科(病理、心电图、胃镜)、检验科、放射科和体检科、药房(中、西药房)、收款处、被服换药中心、供应室、药库(中、西药库、煎药室)。
(3)职能科室1个,从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总务科、药剂科、院感办、质控科、设备科、科教科10个职能科室中选取;
3、“三好一满意”先进个人31人:
指标分配如下:新门诊1人、急诊科2人、妇产科2人、骨伤科2人、外科2人、脑病科2人、针灸推拿科和非药物治疗科2人、手术室2人、儿科2人、内1科2人、内2科和康复科2人、老门诊1人、B超室和功能科1人、检验科1人、放射科和体检科1人、收款处1人、被服换药中心和供应室1人、药房(含中、西药房,中、西药库,煎药室)2人、行管后勤2人。所有2人指标的临床科室,原则上医、护各1人。
六、年度考核优秀19人(按科室在编人员的15%原则分配)
指标分配如下:新门诊1人、急诊科1人、妇产科1人、骨伤科1人、外科1人、脑病科1人、针灸推拿科和非药物治疗科1人、手术室1人、儿科和内1科1人、内2科和康复科1人、老门诊1人、B超室和功能科1人、检验科1人、放射科和体检科1人、收款处(含医保办)1人、被服换药中心和供应室1人、药房(含中、西药房,中、西药库,煎药室)1人、行管后勤2人(含原卫校1人)。所有当选者必须为在编在岗人员。
五、评先办法:
1、“三好一满意”先进集体:根据评选条件,由院班子及全院科负责人投票产生,在符合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得票多者当选;若得票相同,由院委会研究决定。
2、“三好一满意”先进个人:根据评选条件,由各科主任组织,科室全体人员投票产生,在符合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得票多者当选。
3、年终考核优秀个人:根据评选条件,由各科主任组织,科室全体人员投票产生,在符合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得票多者当选。
六、奖励办法
1、“三好一满意”先进个人:在年终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奖励奖金每人500元。
2、“三好一满意”先进集体:在年终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奖励奖金2000元。
3、年度考核优秀个人:在年终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奖励办法按人社局文件规定执行。
4、受省、市级、县级表彰的个人:在年终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奖励奖金省级1500元、市级每人1200元、县级每人1000元。
七、时间安排
1、2015年1月12日公布评选方案;
2、2015年1月16日下午下班前,各科报先进个人,年度考核优秀评选结果到办公室。
3、2015年1月19日下午例会结束后,进行“三好一满意”先进集体、个人评选。
4、年终总结及表彰大会:具体临时通知。
六、组织保障:
为保障评选活动顺利进行,成立评选领导组:
组 长:高 峰
副组长:叶其兵
成 员:余泽晏 何自珍 项昌盛 段茂书 刘庆红 汪 珍
黄从珍 费山杉 罗 亮 项兴芳 汪 波 宋劭群
张金永
领导组负责评先评优的组织、安排、统计和解释工作。
二○一五年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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