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各科、室、局、中医院各科室:
经县检察院和县中医院共同研究,决定成立霍山县检中医行风共建活动指导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名誉组长: (检察院检察长)
组 长:李德祥(中医院院长)
副 组 长: (检察院副检察长)
高 峰(中医院书记)
成 员:余泽晏(中医院副院长)
汪 彬(中医院副院长)
何自珍(中医院副院长)
(预防职务犯罪科科长)
(反贪局副局长)
(侦查监督科副科长)
(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项昌盛(中医院工会主席)
指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项昌盛,由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联系检中医行风共建活动的开展。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